2026年1月26日,长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长城重机")全体员工发布联名信,实名举报港股上市公司中国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(股票代码:01252,以下简称"天瑞水泥")旗下汝州天瑞物资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汝州物资")拖欠货款400余万元长达近两年,导致长城重机资金链断裂、员工连续数月被拖欠工资。举报信同时指控天瑞集团涉嫌利用集团架构设计"用货方与付款方分离"模式,规避债务责任。

一、事件缘起:七年合作突遭断供 400万货款成"死账"
据长城重机员工联名信披露,双方合作始于2018年,长城重机经天瑞集团审核成为其官方认证物资采购合格供应商,七年来持续为天瑞集团旗下各水泥公司提供输送机及链条、链轮等核心配套配件,交易模式稳定、供货质量合格,此前从未出现纠纷。
合作模式为:汝州物资作为天瑞集团指定的统一采购结算主体,代表集团下属各水泥公司与长城重机签订合同、接收货物并支付货款。

转折发生在2023年。 据举报材料,汝州物资开始无故拖延货款支付,从最初的延迟一两个月,到后来直接以"无款支付"为由拒付。截至目前,累计拖欠2023-2024年供货合同项下货款已超400万元。
长城重机方面表示,该笔欠款系公司全部流动资金,货款无法收回直接导致资金链断裂。自2024年下半年起,员工工资开始出现拖欠,"从最初的拖欠半个月,到现在已经连续三四个月分文未发"。
二、员工困境:数百家庭陷入生计危机
联名信详细描述了欠薪对员工生活的影响:
•中年职工群体:上有老下有小,每月需偿还房贷、车贷,支付子女学费及老人医药费;
•年轻员工:依靠工资维持基本生活;
•退休返聘人员:本想发挥余热却遭遇欠薪。
据反映,已有员工因欠薪被迫离职,部分员工家庭矛盾激化,"甚至连基本的温饱都难以保障"。长城重机管理层多次前往天瑞集团、汝州物资催讨货款,但对方始终以"集团资金紧张""内部流程未走完"等理由推诿,仅偶尔支付数千元至数万元小额款项,400余万元欠款始终未获清偿。
三、核心指控:集团架构被指"金蝉脱壳"
长城重机员工在举报信中提出多项严厉指控,认为天瑞集团涉嫌利用集团架构恶意逃废债:
(一)"用货方不付款,付款方无资产"模式
举报信指出,天瑞集团专门设立汝州物资作为"单一采购结算主体",该公司仅负责对接供应商采购、签订合同、接收货物,不参与实际生产经营,无独立资产和资金来源。而实际使用货物的天瑞集团旗下各水泥公司均为盈利主体,具备充足付款能力。
长城重机方面认为,这种"实际用货方与付款方分离"的模式,本质是"金蝉脱壳"之计——用货方无需承担付款责任,付款方则以"无资金、无资产"为由拒付,导致供应商维权无门。
(二)违反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》
举报信援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》,指出天瑞集团涉嫌多项违规:
1.付款期限违规:条例规定大型企业应自货物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,天瑞集团拖欠近两年远超法定期限;
2.监管责任缺失:条例要求大型企业督促子公司及时支付款项,天瑞集团作为汝州物资控股母公司,明知拖欠却拒不协调;
3.信息披露违规:条例要求将逾期支付信息纳入年度报告公示,天瑞水泥作为上市公司未披露该笔欠款。
(三)人格混同与连带责任
举报信援引《民*法*典》《公*司*法》及最高人*民*法*院相关司*法*解*释,指出汝州物资业务完全由天瑞集团控制,人员、财务均与集团及旗下水泥公司混同,"采购计划由天瑞集团统一制定,货物直接交付给旗下水泥公司,资金由天瑞集团统一调配",汝州物资无独立经营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。
据此,长城重机方面认为天瑞集团应当对汝州物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,但集团"刻意否认关联责任,拒不履行付款义务,涉嫌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"。
(四)上市公司信披违规质疑
天瑞水泥作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,举报信质疑其未按照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及时披露400余万元货款拖欠纠纷,"涉嫌信息披露违*法*违*规,误导广大投资者"。
四、维权诉求与后续走向
长城重机员工在联名信中提出五项诉求:
1.要求天瑞集团、汝州物资10日内全额支付400余万元货款;
2.要求长城重机收到货款后立即足额发放拖欠工资;
3.恳请市*场*监*管、证*券*监*管、劳动监*察*部*门介入调查;
4.恳请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关注监督;
5.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权利,必要时申请追加天瑞集团为被执行人。
媒体观察
本案折射出大型集团与中小企业交易中的结构性风险。若"用货方与付款方分离"模式被证实为规避债务的工具,则不仅损害供应商合法权益,更可能破坏市场信用根基。对于港股上市公司而言,关联交易透明度与信息披露合规性亦是监管重点。建议相关监*管*部*门及时介入调查,厘清责任主体,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,防范系统性拖欠风险。
来源:https://news.sohu.com/a/985128144_121109807




